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景滋本撰稿人:发布时间:2021-06-11浏览次数:1566

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课题申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,求真务实,加强难点突破、注重理论创新,推动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走向深入、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,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、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,体现出我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水准。负责人所申报的课题应以本通知所确立的选题(见附件)为主展开研究,允许负责人围绕选题所确立的范围和方向,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侧重点,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。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
三、申报资格

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,应当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(或者相当于副高级)以上专业职称;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(或者相当于中级)以上专业职称,不具备中级职称的,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。

四、申报限定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项目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;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。

2.正在进行省、部级以上(含省、部级)的课题负责人,以及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未完成者,不得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。

3.本通知所列选题均以江苏省为研究区域,所申报课题应以选题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。

五、项目设置与完成时限

本年度课题项目设置为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委托课题、自筹经费课题4类。在申报课题中,结合厅年度重点工作,评选一定数量针对性、前瞻性、指导性、应用性较强的课题作为委托课题。申报自筹经费课题须提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资金资助证明。对立项的课题给予资金资助(自筹课题除外),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。

六、申报材料

包括:

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》《论证活页》《申报汇总表》的纸质版各1份及其电子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