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部分必修课程要求组织期中考试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,本学期所开课程学分达到3学分(含)的必修课程要求组织一次期中考试。
期中考试成绩可占课程总评成绩的20%-30% 。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确定,教室由教务科安排。
请各学院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。
教 务 处
2012年10月23日
各学院:
为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,本学期所开课程学分达到3学分(含)的必修课程要求组织一次期中考试。
期中考试成绩可占课程总评成绩的20%-30% 。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确定,教室由教务科安排。
请各学院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。
教 务 处
2012年10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