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媒与艺术学院关于学生会、分团委改选说明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撰稿人:发布时间:2012-11-09浏览次数:137


   为了让更多的优秀学生在能力方面得到锻炼,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会及分团委的骨干带头作用,落实学院各项制度,促进学生工作的高效发展,以形成求实创新,和谐进取的良好风气,我院党政研究决定,对学生会进行一次彻底改选,特做如下说明。
   
   一、选拔原则
   本着公开、透明、公平、公正、民主、集中的原则,在全院范围内选拔优秀学生,担任学生会的各种职务,为全院师生服务。
   
   二、选拔条件
   1.各科学习成绩补考后必须达到60分以上。
   2.集体观念强,有团结合作精神。
   3.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人格修养。
   4.有较强的口语表达、书面表达和交际沟通能力。
   5.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特长。
   6.尊重老师,团结同学,有一定的亲和力。
   7.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热情。
   8.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。
   9.近一年内受到2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,不能参选。
   
   三、选拔形式
   1.毛遂自荐。
   2.辅导员、班主任推荐。
要求:
   ⑴召开竟聘演讲大会,参加竟聘者演讲5分钟,讲清自己竟聘的岗位,自身的优势,对岗位的认识和想法。
   ⑵参会学生评分。(各班代表10人,其中普通同学和班干各5人,参加竞选者除外)
   ⑶评委打分。
   ⑷学院合分,集中讨论确定人选。
   ⑸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,对选拔出来的人选进行评议。
   ⑹公布评议结果。
   四、岗位
   1.学生会:正副主席、秘书处、生活部、学习部、宣传部、文艺部、体育部、实践部、外联部正副部长共18人。
   2.分团委:副书记、宣传委、组织委3人  
   
   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传媒与艺术学院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